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HNZXZB15-051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线路全长23.627km,其中地下线22.278km,高架线1.139km,过渡段0.21km。全线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所需铝镁质保温材料(汽车北站-开福寺站、铁道学院站-省政府站)、综合支吊架(汽车北站-开福寺站、铁道学院站-尚双塘站)及全线车站真空排污设备、泡沫玻璃保温材料、配电箱、电动排烟窗(尚双塘站)的采购、备品备件及相关服务(深化设计、制造、检验、卸运、安装督导、验收、备品备件、质保、培训等)。
2、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货物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5、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6、质 保 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从预验收证书签发日起开始计算。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若为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并须获得所投材料(所投材料指铝镁质保温材料、综合支吊架、真空排污设备、泡沫玻璃保温材料、配电箱5类材料)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须承诺按本项目售后服务标准要求提供售后服务。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7月1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6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2、到帐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不合格,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1号线机电设备材料采购。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13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当天详见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持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持《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